从小区居民提供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到,男童坠落在楼栋地下通风井旁的一处空地上,现场留有明显血迹。
现场居民称,电梯间有个走廊,走廊两边是护栏,小孩子可能是踩着楼道堆放的杂物,从围栏上掉下去的。
从居民们提供的事发楼道的照片可以看到,事发时楼道内摆放着一个高约50厘米的红色塑料凳,但由于事发楼道没有摄像头,尚不能确定这张塑料凳是谁放在这里,又是否与男童坠楼有关。
记者向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坠楼男童由家里老人照顾,其父母常年在外地工作。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文件规定,公共区域临空高度大于24米的中高层、高层住宅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米。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8楼以上的护栏均符合标准。但从小区居民提供的事发现场照片,事发时楼道内堆放了可供攀爬的杂物,如果这些杂物与男童坠楼有关,谁将承担法律责任呢?
律师李宇喆表示,如果说楼道里面堆放了杂物,又形成了攀爬的条件,构成了安全隐患,物业如果没有及时的清理杂物,或者未警示风险,是存在一定的管理疏漏的,杂物对方的所有权人,如果说他和这个孩子的坠亡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比如说杂物的高度足以使儿童攀爬到护栏的上方,如果明确了这样一部分责任,而且杂物所有者没有去整改,可能会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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