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护栏至少应包括一根中间横杆或某种其他等效防护。扶手和横杆及横杆与踢脚板之间的自由空间不应超过500mm。
7.1.8各支柱轴线mm内。如果超过这一距离,应特别注意支柱的固定强度和固定的装置。
防止偶然跌落或偶然进入危险区的装置。它可以装于楼梯、阶梯或梯段平台、操作平台,也可以装于通道。护栏的典型零件如图2所示,并在3.2.1~3.2.5中定义。
预定用手抓住支撑身体的顶部构件。它可单独使用或作为护栏的上部零件(图2中的①)。
7.2.2当楼梯的上升高度超过500mm并且斜梁外侧有大于200mm的横向间距时,在其侧边应附加护栏。
7.2.3扶手的垂直高度至少应为900mm。为了保证安全抓握,扶手的直径应为25~50mm之间的圆形截面或便于用手抓握的等效截面。
7.2.4护栏至少应包括一根横杆或某一等效装置。扶手和横杆之间以及横杆和斜梁之间的净间距不应超过500mm。
7.2.5除安装固定支撑的下端面以外,在扶手长度方面上,扶手的100mm距离内没有障碍。
护栏应支撑得沿扶手最不利处施加大于或等于Fmin。的横向载荷而没有永久变形,并且最大挠度不超过30mm。
与扶手平行安装的护栏构件,能够对身体的通过提供额外的防护(图2中的②)。
将护栏固定于操作平台、楼梯等的护栏垂直结构构件(图2中的④)。护栏的其他构件(扶手、横杆、档板)被固定于该构件。
容易打开的护栏部分。当该门不是由一个人使其保持打开状态时,它会借助重力或弹簧等自动关闭。
本标准是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该系列标准共由四个标准构成,其余三个标准分别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本标准是由CEN/TC 114第17工作组制定的。是《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标准的第3部分。该标准的几个部分是:
7.1.3如果操作平台和机器构架或墙壁之间的间距小于200mm并且构架的防护等效于护栏时,不需要设护栏。但是,当操作平台和相邻的构架之间的间距大于30mm时,要有踢脚板。
7.1.9在中断扶手的情况下,两段护栏间最大净间距不应超过120mm。如有一个大开口,应采用自关门。
7.1.10自关门应具有和护栏的扶手与横杆同样高度的扶手和横杆(对于梯子的出口段,见GB 17888.4)。
7.2.1楼梯至少应包含一个扶手。宽度大于或等于1200mm的楼梯及所有阶梯均应有两个扶手。
6.2两斜梁或护栏之间的净宽应在500~800mm之间,最好为600mm。
6.3当机器周围或工业设备中没有充分的空间而不可能采用这些数值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数值。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使用安全,应提供附加安全设施(例如使踏板的突沿不打滑)。
4.3可能与使用者接触的某些部分应设计得不会产生伤害或阻滞(如避免尖角、焊接毛刺、粗糙的边缘等)。
5.6对于单人通过的楼梯,其两斜梁或护栏之间的净宽至少应为600mm,最好为800mm。
5.7当楼梯频繁地承受几个人同时交叉通过时,该宽度应增加到1200mm。当楼梯可以用作人员的撤离路线时,采用这种宽度是必要的。
5,8一个梯段的上升高度H一般不宜超过3m。在特殊情况下,这一高度也不应超过4m。否则,在连续到达另一梯段之前,需要增加一梯段平台。梯段平台的长度至少应为800mm,并大于或等于楼梯的宽度。
在isodis的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出了17个欧洲标准或标准草案而这些引用标准在标准的技术内容中绝大部分都没有提到因此在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中只列出了在标准正文中提到的几个对应的国家标准其余全部删本标准是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
4.5打开或关闭活动部分(门),应不会对使用者或附近的其他人产生进一步危险(例如剪切或偶然坠落)。
4.6为了保证安全,装配用的附件、铰链、支座、支承件和安装件都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4.8在工业领域内使用的构架负荷,可以在1500N/m2 (偶然通过或无负载通过)到4000N/m2(频繁通过或有负载通过)之间选取。
本标准对护栏、楼梯、阶梯、平台、工作平台、通道和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场所都提出了要求。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
本标准是由CEN/TC 114第17工作组制定的。是《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标准的第3部分。该标准的几个部分是:
GB/T 15706.2—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
GB 17888.1—1999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
GB 17888.2—1999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GB 17888.4—1999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本标准是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该系列标准共由四个标准构成,其余三个标准分别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4.9各踏板的突沿处应能承受1500N的载荷,如果宽度1,该载荷作用在100mm×100mm面积上;如果宽度1≥1200mm,在每对称的600mm处加载荷1500N。
6.4在同一梯段,竖板的高度应一致。在起始平面和第1级踏板之间不可能遵守这一高度的情况下,该高度可以减小。如果经证明合理,起始平面和第l级踏板之间的高度可以增加,例如在某些可移动机器的情况下。
6.6一个梯段的上升高度打不应超过3m。若超过这一高度,在到达另一梯段之前需要增加梯段平台。梯段平台的长度至少应在600mm且不大于阶梯宽度。
可以步行通过的一系列不同高度的连续的水平面(踏板或梯段平台)。其构成要素如图1所示,并在3.1.1~3.1.4中给出解释。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等效采用ISO/DIS 14122—3:1996制定的。它们的主要差别有以下两点:
2.在ISO/DIS 14122—3的“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出了17个欧洲标准或标准草案,而这些引用标准在标准的技术内容中绝大部分都没有提到,因此,在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中只列出了在标准正文中提到的几个对应的国家标准,其余全部删除。
通过如图6所示水平定位的测偏移表测量沿中心线所示将载荷Fmin垂直施加于支柱1min后除去护栏载荷,将表重调到零位。
5.3在同一梯段上竖板高度应一致。在起始平面和第1级踏板间不能遵守这一高度的情况下,最多可以减少15%。如果经证明是合理的,这一高度也可以增加,例如在某些可移动机器的情况下。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等效采用ISO/DIS 14122—3:1996制定的。它们的主要差别有以下两点:
2.在ISO/DIS 14122—3的“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出了17个欧洲标准或标准草案,而这些引用标准在标准的技术内容中绝大部分都没有提到,因此,在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中只列出了在标准正文中提到的几个对应的国家标准,其余全部删除。
本标准是对GB/T 15706.2—1995的6.2.4“安全进入机械的设施”中所提出的有关基本安全要求的进一步细化。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直梯段楼梯和阶梯的安全要求和预防设施。楼梯和阶梯的定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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